合伙創業中不出錢的坑有以下幾個:
股權平分的坑:為了不破壞彼此感情,一些人采用“二一添作五”的方式把股權平分,例如兩個人合伙創業就每人持股50%,這樣看似公平,卻容易為公司的發展埋下隱患。
合伙不投錢的坑:有些人只出技術或者人力和資源,就是不出錢。這容易造成當公司出現虧損時,那些沒有投入資金的人可以輕易地離開,而投入真金白銀的合伙人則必須承擔損失。
合伙不約定分紅時間的坑:如果沒有約定好什么時候分紅,以及分多少錢和是否需要預留儲備金等細節,可能會在小股東無法分到錢的情況下引發矛盾。
合伙不設定退出機制的坑:如果沒有設定合理的退出機制,當合伙人想要退出時可能會出現糾紛,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。
合伙不簽協議的坑:如果沒有簽訂合伙協議,那么所有的約定和規則都是無效的,如果有人不遵守,其他合伙人也沒有辦法。
為了避免這些坑,建議在合伙創業時明確各方的責任和權利,合理分配股權和出資比例,制定詳細的合作協議并簽字畫押,同時約定好分紅時間和退出機制等重要事項。